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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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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鑑項目:

項目二:教師、教學與支持系統

本評鑑項目共3 個指標,主要檢核教師、教學、教材、評量表現的質與量。以下針對本項目之指標說明其內容:教師組成與聘任方面描述師資專長、師生比及教師結構;教師教學評量方面描述課程內容、教學方法、教師自編教材及編製數位教材等情況。教師專業發展方面描述教師專業社群等作為。主要透過各系學生學習總結性評量,以及配合院執行師資培育大學精緻特色計畫來彰顯其特色。

 

核心指標 (建議準備佐證資)

()共同部分(系所、學位學程及在職專班)

2.1 教師組成與聘用機制及其與教育目標、核心能力與學生學習需求之關係。

2.2 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及其與教育目標、核心能力與學生學習需求之關係。

2.3 教師教學專業發展及其支持系統建置與落實情形。

建議準備佐證資料:

*專、兼任教師學經歷基本資料表

*六年內教師結構與流動資料表

*專、兼任教師聘用之相關資料

*專、兼任教師教學時數、指導學生人數、授課學生人數與減授鐘點資料

*專、兼任教師歷年教學大綱

*專、兼任教師依據教學目標、核心能力進行課程設計與學習評量之相關資料

*專、兼任教師教學評量之相關資料

*專、兼任教師教學評鑑之相關資料

*專、兼任教師教學專業發展機制與運作之相關資料

*教師教學專業發展相關成效

*校院系所提供班制教學、支持之相關資料

*其他相關佐證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