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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教行系五年連續修讀學、碩士申請

大學部學生(含轉學生)請於110511日(二)至110521日(五)向本系提出連續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。

申請資格(符合任一條件即可申請):

一、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排名前50%

二、已修畢花師教育學院任何一個學程(含院基礎學程,院跨領域學程,系核心學程,及系專業學程)或各系認可之他院(系)學程。

錄取名額:3名。

申請者需繳交資料:1.申請表  2.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正本份  3.自傳(600 字以內,12 號字) 4.讀書計畫  5.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(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、全國性獲獎等),甄選標準含歷年學業成績佔50 %、資料審查佔50%

錄取為連續修讀碩士學位之學生,得提前選修本系碩士班課程,但修習課程應遵守學校及本系之規定。

學生必須符合原所屬學系、學位學程學士學位與提前修讀之碩士班碩士學位相關規定,方能發給學、碩士學位證書。依大學法及相關規定,大學生得於三年畢業,碩士生得於一年畢業。其餘規定依本校「大學生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※詳細規定請參閱附檔修讀碩士學位實施細則(內附申請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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